四川南冰科技有限公司《木工機械項目(年產砂光耗材20萬平方米生產規模)》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眾參與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列》(國務院第682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廣泛征集和了解公眾對四川南冰科技有限公司《木工機械項目(年產砂光耗材20萬平方米生產規模)》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的意見,現將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木工機械項目(年產砂光耗材20萬平方米生產規模)
2、建設性質:新建
3、建設地址:四川省大邑縣沙渠鎮恒生路
4、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年產20萬立方米砂光耗材加工生產線及相應的公輔設施,主要包括有生產車間、備用車間、辦公區、食堂、宿舍等。
二、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名稱:四川南冰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四川省大邑縣沙渠鎮恒生路
3.聯系人:王紅衛
4.電話:13980726858
5.郵箱:46839798@qq.com
三、驗收檢測單位
1.監測機構名稱:四川國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2.地址:成都市錦江區金石路
3.聯系人:李洋
4.電話:13550074374
5.郵箱:ly_ocean714@126.com
四、驗收監測主要工作內容
(1)廢氣排放監測;(2)廢水排放監測;(3)噪聲排放監測;(4)固體廢棄物處置情況檢查;(5)公眾意見調查;(6)風險事故防范與應急措施檢查;(7)環境管理檢查。
五、自主驗收結論
四川南冰科技有限公司木工機械項目執行了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環境保護審批手續齊全,履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項目配套的環保設施按“三同時”要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投入使用,運行基本正常。公司內部設有專人負責環境管理,建立了環境管理體系,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較為完善,環評報告及批復中提出的環保要求和措施均得到落實。按照環境保護部關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有關規定,該工程具備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建議該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為聽取社會各界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將本項目驗收監測情況及自主驗收情況進行公示(驗收監測報告見附件1、自主驗收意見見附件2。),征求公眾寶貴的想法和建議。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對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意見和看法,公眾提出或反映有關問題的時間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個工作日。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通過打電話、發傳真、信函或電子郵件等方式,以書面形式與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取得聯系,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本公示時間自公示之日起30日內有效,發表意見的公眾請注明發表日期、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
本公示時間自公示之日起30日內有效,發表意見的公眾請注明發表日期、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